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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细则
发布时间:2023-09-27 浏览次数:0
一、总则
(一)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、刻苦钻研、勇于创新、全面发展,根据《9728太阳集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》(试行)文件精神,结合太阳官网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。
(二)遇上级政策调整,本细则与上级有关规定冲突时,自动服从9728太阳集团的最新规定。
(三)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太阳官网取得9728太阳集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。
二、评审机构及职责
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评审委员会”),由院长任主任委员,分管院领导、研究生导师代表、科研秘书及辅导员、研究生代表任委员,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、初步评审等工作。
三、奖励比例、标准与及基本条件
(一)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,一、二、三等奖名额参照9728太阳集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指标,奖学金标准随9728太阳集团标准调整。
(二)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
1.诚实守信,品学兼优;
2.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;
3.参评学年学位课成绩合格。
(三)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,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资格:
1.参评学年有违反国家法律、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;
2.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、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;
3.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者;
4.因私出国留学、疾病、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。
(四)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,每学年第一学期初进行评定,一般于开学两个月内完成全部评定工作,对申请人上一学年(上一年度10月至评审年度的9月)的学习成绩、科研成果(换算为百分制)、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。
一年级:总分=初试总成绩×60%+复试总成绩×40%(总分相同时,按照统考科目优先、初试成绩优先原则依次进行确定)
二年级:总分=学业成绩×60%+科研获奖成绩×40%
三年级:总分=科研获奖成绩
如果总分相同的情况下,则按如下顺序依次比较直至出现差别:
1.科研部分的总分;
2.科研部分单项最高分(按论文、课题、专利或专著的顺序依次比较);
3.上一学年的所有课程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。
4.同级别论文参考期刊的影响因子。
(五)评分原则
1.学业成绩按参评学年内学位公共课、学位基础课、学位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(其他自选课程不参加评定)成绩参加评定,学习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计算。
2.科研、获奖量化标准
四、附则
(一)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,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的原则,按照“学生申请、导师评价、学院评审、学校审定”的程序进行,严格执行有关规定,杜绝弄虚作假。
1.研究生本人填写《9728太阳集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,报经导师同意推荐后,提交给学院评审委员会;
2.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、评选,确定初选名单,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;
3.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。
(二)未在学院规定日期内上报个人申请材料者,即过期不报者,视为自动弃权。
(三)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9728太阳集团9728太阳集团
2023年9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