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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机械工程(师范)专业本科培养方案

发布时间:2022-07-26   浏览次数:0

一、培养目标

机械工程(师范)专业立足河北,面向全国,依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战略需求,面向中等职业学校,培养德才兼备、高素质专业化的机械类相关专业教学和研究工作的“双师型”教师,同时为高层次人才输送奠定基础。具体目标如下:

目标1:培养学生了解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战略,具有良好的师德品质、高尚的教育情怀、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,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目标2:培养学生掌握机械产品设计技术、机械制造工艺规划技术、机械加工制造技术、自动化设备控制技术等专业理论知识。

目标3:培养学生具备机械加工设备操作、技术改造、生产管理与组织、维护维修等实践能力,并获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

目标4:培养学生掌握现代教育理论、教学方法和教学技能,能够胜任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及管理工作,并获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。

目标5: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创新思维能力、团队合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。

二、毕业要求
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机械制图、机械设计、机械制造、数控技术、教育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接受机械工程师和职业学校教师的基本训练,具备机械职业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,具有机械产品工艺设计、制造、技术开发及生产组织管理的基本能力,具有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学能力。

1.师德规范

1.1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、政治认同、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。

1.2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以立德树人为己任。自觉遵守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具有依法执教意识。

1.3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。

2.教育情怀

2.1 热爱职业教育事业,具有职业理想和从教意愿,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,具有积极的情感、端正的态度、正确的价值观。

2.2 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,树立人人成才观念,尊重学生人格,培育学生自信心,富有爱心、责任心,工作细心、耐心,做学生锤炼品格、学习知识、创新思维、奉献祖国的引路人。

3.工匠精神

3.1树立质量意识、服务意识、责任意识和一定的机械专业领域的创新意识。

3.2秉承爱岗敬业、诚实守信、精益求精等职业精神。

3.3弘扬劳动光荣、技能宝贵、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。

4.专业知识和能力

4.1 比较系统地掌握机械工程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,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和必要方法。

4.2 了解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背景知识,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。

5.专业实践能力

5.1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标准,掌握技术技能形成规律,能够针对机械技术问题,开发、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、资源、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。

5.2获得较好的工程实践训练,具有较熟练的实际操作技能。

5.3能够考取专业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。

6.教学能力

6.1熟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和基于行动导向的教学方法,掌握心理学和教育学的相关知识。

6.2在教育教学实践中,能够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身心发展和专业认知特点,引导学生德技双修,运用教育教学知识和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设计、实施和评价,具备教学基本技能和初步教学能力。

6.3指导学生学习和实践,获得教学体验,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。

7.班级指导

7.1树立德育为先理念,了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原理与方法,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,掌握班主任工作技能。

7.2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,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,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,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、尊重劳动,获得积极体验。

8.综合育人

8.1具有全程育人、全方位育人意识,掌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,能够有机结合专业教学进行同向同行育人活动。了解职业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。

8.2有参与组织主题教育、劳动教育和社团活动,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的初步体验。具备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国防知识。

9.职业指导

9.1了解国家就业形势和政策,掌握职业指导知识和方法;

9.2掌握创新创业基本知识和方法。有参与职业指导或指导学生创新活动的初步体验。

10.学会反思

10.1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。了解国内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动态,能够适应时代和职业教育发展需求,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。

10.2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,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,学会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。

11.沟通合作

11.1理解学习共同体作用,具有团队协作精神,掌握沟通合作技能,具有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体验。

11.2在专业实践活动中,具有与行业企业沟通合作的体验。

三、学制与学位

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,实行弹性修业年限,允许学生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。毕业学分第一课堂不低于166学分,第二课堂不低于4学分。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。